关于印发《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的通知(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已经国务院批准,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8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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