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建招办[2011]字第47号



关于执行《关于印发〈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湘建招办[2011]字第47号)的通知

各招标代理机构、外省招标代理分支机构: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湘建招办[2011]字第47号),我会受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委托对本省境内招标代理机构及外省招标代理分支机构进行考评,具体事宜如下:

一、考评范围为在湖南省境内工商注册的本省招标代理机构,以及在湖南省境内办理了工商登记的外省招标代理分支机构。

二、考评时间为2011年11月,具体时间以收到通知为准。

三、所有参评代理机构须推荐一名满足《关于印发〈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湘建招办[2011]字第47号)条件的人员,填写一份“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考评评委申请表”(附件一)于2011年11月4日之前传真(0731-88950162)至协会秘书处,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jsgc@hnztb.org。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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