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建建〔2011〕11号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邵阳市建工局,株洲市招标局: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令第154号)和《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07〕230号)等有关规定,我厅对2010年第九批申请资格定级的4家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进行了审查,同意乙级资格2家,暂定级资格2家。现将结果予以公布(见附件)。
二O一一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