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道明副厅长在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唐道明

2010年6月3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会议,我认为很及时,也很有必要。刚才,高立同志就全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做了一个全面的工作报告,我完全赞同。等下,克勤厅长还将作重要讲话,请大家深刻领会,坚决贯彻执行。下面,我谈三点意见。

一、充分肯定当前的工作成绩
    春节过后,省厅召开了全省建管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工作,各地深入贯彻会议精神,对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与所辖县市建设主管部门和直属机构、相关企业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统一了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的工作思路。如娄底市就今年工作提出“两场三化”,突出抓好市场和现场监管,推进“三化”工作;郴州市建设局成立了一把手任组长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年”活动领导小组,长沙市安监站突出监督重点,推行安全生产动态监管。同时,各地加强了日常巡查与抽查频次,及时组织开展了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一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及节后复工检查,确保了今年安全生产形势的良好开局。一季度,全省完成建筑业总产值507.3亿元,同比增长27.8%;全省房屋施工面积15257万平方米,增长22.8%,新开工面积2604万平方米,增长43.1%。在建设规模持续增长的情况下,1-5月,全省共发生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3起,死亡3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比去年同期分别下降72.7%和85%,形势平稳可控。成绩来之不易,是大家共同努力的结果,值得倍加珍惜。

二、清醒认识质量安全基础薄弱的形势
    近年来,我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有了明显提升,但是,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质量安全的基础仍然薄弱,主要是企业对项目的管理失控或管理不到位,项目不按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进行建设。突出表现为:施工、监理单位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不到位、不按规定履行职责,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用投入不达标,现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不到位等,导致施工现场质量安全隐患突出,如重大危险源识别和监控不到位;起重机械备案和使用登记工作在部分地方未开展;脚手架和支模架、卸料平台搭设不规范;临边洞口安全防护不到位;脚手架所用钢管壁厚普遍达不到专项施工方案设计要求,且未经入场抽检即投入使用等。这表明我们的监督执法工作不规范、不到位,没有及时督促责任单位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同时反映出监管信息不通畅,施工现场与建筑市场监管脱节,对施工现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没有在建筑市场受到应有的处罚和制约。

三、扎实做好下一步工作

(一)提高认识,全面加强对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工作的领导。
    我们推行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是针对我省质量安全基础薄弱的工作实际,着力落实市场主体和监督主体责任的一项基础性、长期性工作。今年和今后一段时间,全省都要以实施安全质量标准化为基础、实现监督工作规范化为保障、完善信息化监管手段为支撑,全面提升安全质量工作水平。各地要充分认识到这一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工作的领导,组建专门领导小组和强有力的工作班子;要充分领会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工作要领,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制定本地区的工作实施方案和细则;要组织全局质量安全监督和建筑市场监管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充分理解其工作内容和实施要求;要把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工作纳入层级监督和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责任落实;要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推进市场监管与现场监督形成监督执法合力,从人员机构组织、制度措施上确保工作有效开展。

(二)全面推行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夯实质量安全基础。
    推进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核心是强化落实施工企业安全质量主体责任,以施工企业和施工项目现场贯彻国家相关标准为基本内容,狠抓管理行为规范和施工现场各项质量安全保障措施的落实,强力推进投入标准化、过程控制与管理标准化、工作行为标准化和现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的标准化。

1、投入标准化。重点是人力、财力的投入保障。人力投入方面,省厅刚刚出台了《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施工现场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的配备标准、任职条件、主要职责,从招投标监管、合同备案管理、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施工许可核发、质量安全监督等环节,就如何加强管理和监督,对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主管部门及其监管机构提出了具体要求,其实质是确保企业责任主体管理力量的基本投入,针对性和操作性很强,各地要严格执行。财力投入方面,《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的通知》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总体就是要强化安全费用保障投入,安全文明费必须单独列项、足额计取、四方监管、专款专用。

2、强化项目安全质量标准化。安全质量标准化,最终还是要落实在项目上,重点是施工企业要落实对项目的管理责任。一是企业要加大对项目的管理与控制力度。施工企业要全面掌握本企业所有在建项目情况,按规定足额配备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足额计取使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明确施工项目部各岗位人员质量安全职责,建立和完善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工作导则及统一的现场防护标准,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并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确保相关措施在项目得到落实。二是施工项目部要严格落实有关规范制度。要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标准》(JGJ59-99)、《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导则》及本企业的有关规章制度、标准图册等的要求,从工程涉及的各类脚手架、模板工程、深基坑支护、三宝四口、临边防护、施工用电、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及工程质量安全控制关键节点等主要环节入手,规范工作行为,加强过程控制,确保工程实体质量合格,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到位,文明施工规范。三是监理、建设单位要加强施工项目部贯彻执行有关规范标准情况的检查,对人员配备不到位、安全投入不达标、质量安全保障基础条件不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不到位,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要及时督促整改或向有关部门报告。四是针对当前安全生产突出问题,要将标准化工作与专项整治有机结合起来。针对当前建筑施工现场租赁使用的脚手架钢管、扣件质量低于国家标准的问题,省厅已拟定《关于开展建筑施工用钢管、扣件专项整治的通知》,将与省安监局、省质检局、省工商局一起,深入开展全省建筑施工钢管、扣件专项整治,各地要按照《通知》要求,切实开展整治工作,确保进入施工现场的钢管、扣件质量。同时,年初建管工作会议上部署的继续抓好建筑起重机械管理,深化工程监理和质量检测专项整治,加强对预拌混凝土质量等突出质量问题的整治等工作,各地要抓紧落实。

3、完善奖惩措施。一是加强惩处。对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开展不力,不按规定配备关键岗位人员、安全投入不足、存在重大生产安全隐患的,要按规定认定上报不良行为、暂扣或吊销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对在规定期限内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评价不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予延期换证。同时要与资质动态监管相结合,对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不力的企业,在资质升级、增项中进行严格审查和复查。二是建立激励机制,提高企业落实标准化工作的积极性。省厅将研究修订出台有关招投标激励措施,鼓励建筑施工企业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对通过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的企业在投标时给予加分奖励。同时,省厅将修改调整重新出台《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程管理办法》,引导和鼓励建筑施工企业大规模创建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程”, 在招投标中予以加分奖励,对成绩突出的施工企业和施工项目,通过组织观摩、通报表扬等形式,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路的作用,以点带面,促进本地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全面开展。

 (三)切实推进监督工作的规范化,督促企业主体落实质量安全责任。
    要夯实质量安全基础,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落实企业责任,离不开主管部门强有力的监督。近年来,各地在加强监督执法上下了不少功夫,也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从一季度的全省质量安全督查情况来看,监督执法不规范、工作效能不高,部分一线监督人员存在监督工作随意性大,责任心不强,对发现的问题查而不处、处而不严、不跟踪落实整改等问题仍然突出,迫切需要推进监督工作规范化。各地要按照省厅最近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规范化工作的通知》要求,明确监督工作要点,严格监督程序,规范监督行为,强化日常考核和责任追究,通过强化监督执法,督促企业主体落实安全质量责任,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保证体系。

1、明确监督职责。一要明确监督要点,即监督项目相关责任主体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和履职情况、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拨付及使用情况、施工现场保证质量和安全生产的基础条件情况、监督重大危险源的识别和控制管理情况。二要严格监督程序。即一线监督人员每次监督抽查时根据监督要点,采用表格化监督记录本记录的方式,分别对照进行抽查和记录,录入“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并对发现问题按规定作出相应处理,跟踪落实整改到位;监督机构根据一线监督人员上报的监督执法抽查情况,及时作出相应处理。三要规范质量安全监督行为。各地要根据监督要点对监督机构各岗位,尤其是一线监督执法人员的职责、权限、工作要求、工作纪律、履职程序、履职检查考核、履职责任追究等进行规范,形成制度文件,并严格对照执行,做到人人有职责、事事有标准、件件有记录、环环有检查,克服监管盲点和监督执法随意性,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实现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内容、程序、行为、记录、考核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2、强化考核。一是强化对监督人员的考核。各级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对一线监督人员进行季度绩效评价和半年及年度考核,重点检查一线监督人员监督记录、监管信息录入“监督信息平台”情况,对绩效评价、考核不合格或未认真履行职责而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要坚决按规定进行处理。二是强化对各市州、县市监督机构的考核。省质安总站要将监督规范化工作纳入全省监督机构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每年对全省监督机构进行一次绩效评价,年度绩效评价为不合格或连续两年为基本合格的,验证考核为不合格,必须在三个月内作出整改后重新考核认定。三是加强层级监督。省厅在建筑市场监督执法考核中,将重点检查监督规范化工作推进情况。各地建设主管部门也应加大对同级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的考核力度,加强对所辖县、市的层级监督和指导。

3、实施差别化管理。各地要结合日常督查、巡查、抽查和层级监督考核情况,及时分析总结研判质量安全形势状况,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针对本地区质量安全隐患突出,管理混乱,事故易发多发的地区、单位,强化实施差别化管理,提高管理效能。省厅将根据质量安全督查和事故发生情况,将部分地区列为差别化管理地区,不定期进行督查,前几天就抽查了5个市州;同时在一季度通报中公布了8家差别化管理企业名单,由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市场和现场行为进行重点监管,全面检查其在建项目。各市州也应通过各类检查和季度性督查,明列一批本地区实施差别化管理的县市和企业名单,并进行重点监管。

(四)扎实推进监管工作信息化,促进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联动。
    各地要高度重视监管信息化建设,要充分认识到加强监管工作信息化建设,是强化监管、提高效能、解决施工现场与建筑市场监管脱节,破解信息不对称制约的重要手段,是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重要抓手。一是企业对项目管理的信息化。企业要建立起对在建项目的信息管理网络,实时掌握项目建设重大情况,特、一级建筑业企业要逐步实施重大项目实时监控管理,通过远程视频手段,全面掌握项目实施情况,加强现场的质量安全控制,提高企业对项目的控制能力和管理水平。二是及时录入监督信息,强化监督规范化。各地要完善工作制度,加强内部协调,落实信息录入等责任人,省厅正在扩充两个监管信息平台功能,一线监督执法人员的日常监督执法情况将纳入监管信息系统,各地应督促一线监督人员及时将工程项目的相关责任主体单位人员到岗和履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拨付及使用、施工现场保证质量和安全生产的基础条件、重大危险源的识别和控制管理等情况录入信息平台,通过监督信息录入及时了解掌握一线监督人员监督工作规范化情况。三是加强信息共享,强化市场和现场联动。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及其有关监管机构要建立监管信息联动协调机制,要定期分析评价使用监管信息。对信息平台反映出来施工现场存在的问题,具体负责建筑市场监管的部门和人员要通过市场监管的手段及时予以处理,如认定上报不良行为记录、暂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列为资质动态管理企业、列入差别化管理企业名单等,并将处理落实情况录入监管信息平台。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工作水平。
    监督执法队伍是实施质量安全监管的主体,监督队伍的素质和能力,直接决定着监督工作的水平和成效。当前,我们推进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工作,将质量安全监督的重点由实体质量安全的监督转变为强化监督执法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方式发生着深刻转变,对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都是重大挑战和考验;同时随着一大批重大市政基础设施的开工建设,监督的工作量也越来越大,技术复杂程度越来越高,对监督人员的法律法规、业务水平等综合素质要求越来越高,带来的压力也越来越大,因此我们一定要注重监督队伍的建设。要把建设一支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纪律严明、执法有力的监督队伍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坚持不懈,抓实抓好。一是工作经费问题。国家取消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后,各地反映的工作经费难以保证的问题,省厅高度关注,积极争取,已多次向省政府及省安委汇报,目前省总站已争取到财政拨付的工作经费,正在争取纳入参公管理单位,希望各市州建设主管部门对此予以高度重视和关心,积极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切实做好经费保障工作,确保队伍稳定。二是要高度重视监督人员培训,抓好监督人员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特别推进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有关知识的培训,全力推进质量安全监督队伍的专业化、规范化建设。三要加强管理,切实加强监督机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规范行政裁量权,打造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监督队伍。
    现在已经进入施工高峰期,目前又正值雨季汛期,马上将进入炎热高温期,施工环境复杂多变,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应结合季度检查、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安排,立即开展质量安全大检查,推动安全质量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工作,将工作做细做实,着力消除安全隐患,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杜绝较大事故。特别是市政桥梁、污水处理工程等市政基础设施和保障性住房工程,是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和民生工程,各地要强化监管措施,保证质量安全。省厅将在本月下旬开展半年度的建筑市场监督执法考核和二季度质量安全集中督查,将重点检查各地推进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工作实施情况。

    同志们,作为实施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的执法主体,质量安全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规范监督行为,强化监督手段,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有力的措施,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工作,为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我省建筑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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