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征集我委建设项目评审专家的公告》

公  告


建设项目评审专家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联系人及电话:罗万,89991032;余俊,89990836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附件

关于公开征集建设项目评审专家的通知

为进一步公开、公平推进我委建设项目评审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评审专家。请符合条件且自愿加入我委建设项目评审专家库的专家,按要求向我委提交申请并附送相关材料(原专家库作废,已入我委专家库或我委原评审中心专家库中的专家此次也需重新提交申请,未申请则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公开征集专家的专业分类,请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专业分类执行,详见附件1。每个申请人最多可申报2个专业。

本次采用公开征集、单位推荐方式征集评审专家,评审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二)从事相关专业领域满8年,实绩突出,具有相关专业副高(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精通专业知识,熟悉本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了解本专业领域的国内外情况和前沿动态;

(四)身体健康,能胜任评审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三、申报程序及材料

(一)专家申请表(填报完成后需自行下载申请表,经所在单位盖章后上传)和个人信用承诺书;

(三)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

四、申报时间

4月16日-4月22日,系统开放(一)农业、林业;(二)水利水电;(三)电力(含火电、水电、核电、新能源);(四)煤炭;(五)石油天然气;(六)公路;(七)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八)民航;(九)水运(含港口河海工程)专业申报。

4月30日-5月11日,系统开放(十七)建筑;(十八)市政公用工程;(十九)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专业申报。

五、其他有关要求

2、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操纵评审结果等违法违纪问题的,将从库中予以清退,并将相关问题线索移交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置。

4、申报专家或所属单位(机构)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如在审查过程中发现伪造、变造相关材料的,将按有关规定将单位列入失信黑名单,并取消所属所有专家入库资格或将个人有关问题移交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置。

本次申报预计人数较多,请各申报单位或专家认真阅读本通知相关内容,如有关申报要求等疑问请联系省发改委投资处(联系人:罗万, 0731-89991032;余俊,0731-89990836),如有关申报系统问题、操作有关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联系人:肖文滔,18900706010;郑毕超,18073124747)



建设项目评审专家库专业分类

(一)农业、林业;

(三)电力(含火电、水电、核电、新能源);

(五)石油天然气;

(七)铁路、城市轨道交通;

(九)水运(含港口河海工程);

(十一)冶金(含钢铁、有色);

(十三)核工业;

(十五)轻工、纺织;

(十七)建筑;

(十九)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

(二十一)其他(以实际专业为准);

(二十二)工程技术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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