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市本级市政污泥处理处置项目更正公告
一、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湖南国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怀化市水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怀化市市本级市政污泥处理处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于2024年08月21日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怀化建筑信息网发布了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现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有关内容做如下更正:
1、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2.资格要求中2.7其他要求:(1)施工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采用承诺制(格式自拟),承诺中标必须满足“湘建建〔2020〕208 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关键岗位人员系本企业在职人员,且无在建工程。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要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企业近三年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取消投标资格的不得参加投标。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单位凡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根据国办发〔2016〕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精神,投标单位近三年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处,如有发生拖欠行为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处则视其为不合格投标人。
(6)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中标单位自投标截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工程量之日止,不得更换和撤离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现更正内容为:(1)施工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采用承诺制(格式自拟),承诺中标必须满足“湘建建〔2020〕208 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关键岗位人员系本企业在职人员,且无在建工程。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要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其他内容不变,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标文件与本更正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在怀化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答疑澄清文件处下载所投文件的最新招标文件(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自行查阅,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二、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745-2215523。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怀化市水业投资有限公司 ;
地 址: 怀化市鹤城区红星南路133号 ;
联 系 人: 鲁先生 ;
电 话: 18974518581 ;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国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怀化市鹤城区南郡新干线7栋20层2014-2015号房;
联 系 人: 易女士,项目负责人:王毅 ;
电 话: 0745-2211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