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招标文件

使 用 说 明

  一、《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编制。
  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的电子招标。
  三、《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和标示的,由招标人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填写和勾选。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其余内容应当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引用的政策文件发生了变化的,由招标人进行调整。
  四、招标人按照《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一章的格式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五、《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以附件方式集中列示的否决投标情形、投标报价成本评审办法,以及评定分离工作规则等是对投标人须知和评标办法有关条款的总结和补充,是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
  六《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两种评标方法,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规模和文件规定选择使用。
  七、《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一节“合同协议书”、第二节“通用合同条款”、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和附件(除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空的内容和选择性内容外)。填空内容由招标人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确定。
  八、《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以及国家或湖南省计价规范补充相关内容。
  九、《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人应当结合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进行补充。
  (招标项目名称及标段)施工招标

招标文件见附件


附件下载:

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招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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