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市工业集中区标准厂房建设工程(三期)招标代理机构选定公告

1.招标人名称和地址

1.1招标人名称:洪江市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2招标人地址:洪江市工业集中区内

2.比选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洪江市工业集中区标准厂房建设工程(三期),已在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项目代码:2018-431281-47-01-001837),并于2018年3月8日在洪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洪发改[2018]19号文件进行备案。招标人为洪江市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选定招标代理机构的条件,现对此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选定。

3.项目概况与招标代理范围

3.1项目地点:洪江市工业集中区内

3.2建设内容及规模:占地面积100011.48平方米(约合150亩);建筑总面积1000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多层框架结构及单层轻型钢结构厂房、道路、供电、供水、管网、绿化建设,配套生产生活设施、设备等。

3.3投资额度:项目总投资约20045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3.4招标代理范围: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主要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等招标代理服务,具体代理内容在合同中约定。

3.5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3〕18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定办法》中的综合评估法和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监督〔2018〕22号文件《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活动中人员情况和代理业绩不再纳入评审计分的通知》执行。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名前3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资格要求: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依法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具备招标代理服务的企业。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拟任项目组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当是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本单位专职人员;项目组其它成员为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本单位专职人员(不少于三人)。

4.3拟任项目组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本单位为其购买的近六个月(2017年9月至2018年2月)的社保证明,并提供查询网址及密码。

5.投标报名和比选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招标代理选择的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请于 2018年03月14日至2018年03月15日 每天08:30—12:00,下午14:30—17:00 止(北京时间),在洪江市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三楼会议室进行现场报名,并获取比选文件,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现场报名并获取比选文件或通过其他方式获取比选文件的投标人,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2投标人须指派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或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工程建设类注册证书、企业营业执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打印的入湘基本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省外企业提供)、参加本次投标的拟任招标代理专职人员证及职称证,拟任项目组人员社保证明等证件的原件。

5.3以上报名资料除法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外,其他资料均验原件,并留存二套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红色原始公章)。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032110:00(北京时间),地点为洪江市住建局4楼会议室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开标。

6.2投标须派法定代表人或法定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的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怀化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洪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45-7736922。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洪江市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湖南省洪江市黔城镇铁坑村

联 系 人:谭先生

电    话:18075561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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