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公安强制戒毒所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怀化市公安强制戒毒所建设项目已由怀发改投资[2017]3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怀化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博达方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怀化市公安强制戒毒所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2.2招标编号:BDFR-2018GC-HH001

2.3建设地点:鹤城区怀西路

2.4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57000平方米(具体详见规划方案)。

2.5工期要求:总工期640天,其中:

2.5.1勘察设计:合同生效后30天完成勘察,20天内完成方案设计优化,3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批后4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审核。

2.5.2施工:合同签订完成且接到招标人开工令后520日历天达到竣工验收要求。

2.6质量标准:

2.6.1勘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满足设计需要;

2.6.2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强制戒毒所建设标准》建标170-2014及国家规定的要求;

2.6.3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强制戒毒所建设标准》建标170-2014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7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及《强制戒毒所建设标准》建标170-2014进行保修。

2.8招标范围:工程总承包。其中勘察部分:完成本项目除初步勘查外的全部勘察工作;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补充和完善;本工程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包括总图、建筑、结构、道路、警戒围墙、隔离设施、景观绿化、给排水等)及招标人书面委托的其它设计工作;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专业全过程设计及方案设计阶段估算、初步设计阶段概算的编制、施工图预算以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等配合工作)。采购部分:按设计要求与招标人工程进度安排。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场区土方场平、道路、广场、地面停车场、给排水、原有旧房拆除、供配电、景观绿化、强弱电、监控系统、电梯、消防等相关配套设施,新建建(构)筑物及装饰装修等经评审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

3.4投标人关键岗位人员要求:项目设计负责人1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执行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即至少项目负责人 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3人、安全员3人、质量员2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拟任本次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2017年7月至2017年12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并提供相关机构办公室查询电话和个人账户官网查询网址及密码详单,现场查询,如无法查实,报名不予受理);投标申请人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一经确定后不得擅自更换。

3.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提供证书真伪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6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

3.7设计企业近3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5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入围工程业绩;设计入围工程业绩有效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上面的时间为准。设计入围工程业绩证明资料提供设计合同。

3.8提供本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违法犯罪查询证明(施工企业查询内容:公司、法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开具日期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日期;设计企业查询内容:公司、法人、设计负责人,开具日期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日期;);

3.9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最多允许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联合体其他方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公告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3.10其他资格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评标办法

4.1本项目评标办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要求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6、报名要求

6.1投标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人携带:

(1)本人身份证原件;(2)单位介绍信(电脑打印为准);(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4)联合体各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联合体各方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5)联合体各方的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6)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7)设计单位设计负责人的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原件;(8)施工单位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原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9)施工单位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原件;(10)施工单位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原件;(11)施工单位安全员资格证书及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12)施工单位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原件;(13)以上所有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提供最近6个月(即2017年7月—2017年12月)社保证明原件及其社保机构相关办公室查询电话和个人账户官网查询网址及密码详单(如无法查实,报名不予受理),且无在建项目;(14)本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违法犯罪查询证明(施工企业查询内容:公司、法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开具日期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日期;设计企业查询内容:公司、法人、设计负责人,开具日期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日期。);(15)湖南省外建筑企业来怀化市投标的申请单位需提供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证明(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入湘施工登记证原件;(16)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提供证书真伪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17)设计入围工程业绩证明资料原件;(18)联合体协议书;带以上所有证件原件并备所有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两套到怀化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信息中心(怀化市市政府大楼4楼)报名,一旦报名,相关人员不得任意更改。(如投标单位已办理三证合一,只须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无须提供。)

6.2报名时间:从 2018年2月8日至 2018年2月13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止,节假日休息,逾期不予受理。

6.3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的开具日期均须在报名有效期内且留存有效的联系方式;报名资料必须真实,不得弄虚作假且须符合本公告要求,否则报名无效,如发现有违法违规报相关部门追究责任;

6.4报名结束后招标人将对以上资料、证件、证明进行复核,若招标人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未符合本公告要求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罚。

7、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7.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另行通知,凭授权委托书到湖南博达方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

7.2招标文件每套400元,其他资料每套600元,售后不退。

7.3澄清答疑采用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开标地址详见招标文件。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按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8.3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督机构的行政监督。

11、其他要求:

11.1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投标人应承担所有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对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不给予补偿。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怀化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1737591757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博达方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怀化市鹤城区新湖天大桥桥头世纪花园主楼C座19楼1919房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745-2210521

报名地址:怀化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信息中心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745-2231189

地    址:怀化市市政府大楼4楼

公告附件:联合体协议书

牵头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成员二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鉴于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        (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施工投标并争取赢得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在本工程投标阶段,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部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                    。

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6.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中标时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8.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联合体各成员应参照本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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