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鹤州印象住宅小区项目(1-4#、1-5#、1-6#楼工程)延期及修改公告

1、招标条件

怀化鹤洲印象住宅小区项目(1-4#、1-5#、1-6#楼工程)已由怀招办备[2015] 1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怀化鹤洲印象住宅小区项目(1-4#、1-5#、1-6#楼工程)

2.2建设地点:怀化市锦园南路、刘塘路以北、太平溪以东;

2.3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为:65977平方米

2.4工    期:720天

2.5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达到合格要求

2.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80号令

2.7招标范围:施工图所注明全部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8招标编号:HNLW-HH-16007
   2.9承包方式:总承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施工企业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并在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交,则提供证书真伪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省外企业应提供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材料(如不能提交,则提供其查询网址及结果)。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3、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同时具备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

3.5本招标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在本项目过程中存在围标、串标行为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投标监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3.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4.1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按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

4.2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5.1为有效扼制围标、串标和挂靠现象的发生,本项目采取在公告期间内预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柒拾万元整(¥700000元),保证金必须从申请人公司的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在本项目招标期间内汇至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专户(以银行到账单为准),投标保证金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怀化鹤洲印象住宅小区项目(1-4#、1-5#、1-6# #楼工程)”的投标保证金等字样,未注明未按时间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并到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好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单,开标时验证原件,以现金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开户名称: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城东支行

银行账号:4300 1518 0720 5999 8888  

6. 报名证件及资料和报名时间及地点

6.1本项目为开发项目,有意参加竞标的投标申请人,请先到招标人处了解清楚本项目的详细情况及付款要求,同时到项目建设地了解好本项目的周边建设环境。

6.2报名证件及资料:

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拟任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持本人身份证到场报名,携带⑴单位介绍信原件;⑵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被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为本项目的拟任项目负责人)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本工程招标活动前6个月以上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原件;⑶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⑷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⑸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⑹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⑺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⑻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原件、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及本工程招标活动前6个月以上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原件;⑼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及本工程招标活动前6个月以上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原件;⑽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的规定进行配置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资格证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施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3人、安全员3人、质量员2人)必须为本单位职工(报名后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随意更改),以近6个月社保证明为准,且无在建项目。(11)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以上所有资料在报名时查验原件(凡复印件不予受理),且提供复印件贰套,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其中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和单位介绍信必须为原件,其他资料为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注:1、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新证的,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相关条款。2、依据建市【2015】20号文规定,企业资质证书仅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必须保证与原件一致且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投标资格。

6.3、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1日至2017年12月15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逾期不予办理)。报名地点:怀化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中心(怀化市人民政府政务中心主楼四楼)。本项目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的投标人到怀化市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上发布。

   监管单位:怀化市住建局建筑工程管理科

   8、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怀化市南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13487404666

招标代理机构:怀化市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0745-2268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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