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怀铁路二线(怀化段)沿线周边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刘塘西路(沿河路至红星路段)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渝怀铁路二线(怀化段)沿线周边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刘塘西路(沿河路至红星路段)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渝怀铁路二线(怀化段)沿线周边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刘塘西路(沿河路至红星路段)工程总承包,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怀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文名称及编号  怀发改投资〔2020〕4号  ,项目业主为怀化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主要建设内容刘塘西路(沿河路至红星路段)工程设计起点接沿河路平交口,桩号K0+000,终点接红星路,桩号K0+870.636,全长870.636。设计内容包括道路、排水、强弱电、照明、交通、绿化等工程。项目总投资为18442.78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有资金、政府专项债券资金。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渝怀铁路二线(怀化段)沿线周边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刘塘西路(沿河路至红星路段)工程总承包;

1.2.2  建设地点:怀化市鹤城区;

1.2.3  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招标金额为:10475.71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刘塘西路(沿河路至红星路段)工程设计起点接沿河路平交口,桩号K0+000,终点接红星路,桩号K0+870.636,全长870.636。设计内容包括道路、排水、强弱电、照明、交通、绿化等工程。

1.3 工期要求:270日历天(设计:30日历天,施工240日历天)

项目总工期为:270天。

1.4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项目的施工等总承包工作。其中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 对招标人提供初步设计深化、优化,本工程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招标人书面委托的其他设计工作 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工作;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经评审通过后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1.5 标段划分:1个标段;

1.6 质量要求:(1)设计: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设计规范及强制条款,以及项目的上位规划

要求。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2013版)要求,并通过各 职能部门的审查(2)施工: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设计规范及强制条款,以及项目的上位规划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1.7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 279 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9 年 4 月 23日修正版)要求保修;

1.8 招标编号:SZQL-202200046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相关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 施工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具备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资格证书;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资格R职称;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招标工程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由不超过两个法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时,除符合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②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③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 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联合投标协议。联合投标 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 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④安全生产许可证由联合体中负责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施工企业提供;

⑤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双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成员具有约束力;

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⑦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⑧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⑨联合体双方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项目负责人作为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双方法定代表人共同 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本项目联合体牵头单位为:项目施工单位。

2.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R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2.10  其他要求: /。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 湘建监督[2021]36号 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3 年 1  月  17   日起在  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   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 2  月   14日09时30分。请投标人登录 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怀化建筑信息网 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745-2215523  。

9.其它

9.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  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4009980000;如因不会操作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怀化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怀化市鹤城区智慧大厦 

联 系 人: 杨先生

电    话:07452338020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 司 地 址:怀化市金磊富域城写字楼9楼905室

联 系 人:  危女士  项目负责人:张啸宏

电    话:1917450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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