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高铁新城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配套道路(正清路、杨角冲路、杨村路、锦辉路、园艺路、翘楚路)一期建设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怀化高铁新城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配套道路(正清路、杨角冲路、杨村路、锦辉路、园艺路、翘楚路)一期建设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怀化高铁新城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配套道路(正清路、杨角冲路、杨村路、锦辉路、园艺路、翘楚路)一期建设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已由怀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怀化高铁新城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信息变更备案证明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怀化高铁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怀化高铁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含监理、造价咨询、工程项目管理、工程检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怀化高铁新城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配套道路(正清路、杨角冲路、杨村路、锦辉路、园艺路、翘楚路)一期建设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

2.2 项目地点: 怀化市鹤城区

2.3 项目概况:主要建设内容新建项目:1.怀化市锦辉路道路工程(沅水大道-正清路);2.怀化市杨村路道路工程(沅水大道-正清路);3.怀化市正清路道路工程(环城东路-江秀路);4、怀化市园艺路道路工程(环城东路-锦辉路)5、怀化市翘楚路道路工程(园艺路-正清路);6、怀化市翘楚路道路工程(沅水大道—杨角冲路);7、怀化市杨角冲路道路工程(环城东路-锦辉路);本项目建安工程费约为 31098.42 万元

2.4 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日起至完成竣工验收、资料备案移交止;其中施工工期 210天

2.5 招标范围: 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包括:

□勘察服务:

□设计服务: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其他)

☑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本项目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包括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等。1、编制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2、工程监理实施过程中对工程质量、造价、进度控制;3、工程监理实施过程中对工程变更、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的处理;4、监理文件资料管理。建立完善工程文件资料管理制度,设专人管理工程文件资料;及时、准确、完整地收集、整理、编制、传递工程文件资料,并按项目的统一规定标识,完整存档;5、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组织检查承包人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及时发现并处置安全事故隐患;6、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对工程建设相关方进行协调的相关工作内容。

☑造价咨询服务:□编制设计概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结算审核☑(其他)

1、项目预算审核。

(1)对施工总承包单位单位提交的项目预算书进行审核。

(2)与施工总承包单位单位详细核对清单,明确各项总量及综合单价

2、施工过程造价管理。

(1)依据整体工程进度计划,编制工程资金用款成本分析报告,为业主方资金方面的决策提供依据。

(2)每月提供成本分析报告,进行动态的成本分析。

(3)合约管理,动态跟踪合同管理,协助业主方及时签定补充合同或协议,形成合同管理台账。

(4)支付管理,每月根据现场核定已完成工程量的工程造价,审核工程进度款,形成进度款支付台账。

(5)设计变更、洽商、签证管理,对签证变更进行核算,报业主批准决策,形成变更签证管理台账。

(6)索赔管理,协助业主方处理施工单位提出的索赔,并提供专业意见。充分发挥我司专业顾问的技术优势和经验优势,实施包括对总包、指定分包的索赔或反索赔,最大程度地保护业主方利益。

3、项目结算审核。

(1)依据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洽商、有关索赔文件及竣工验收报告,审查由各单位编制和报送的竣工结算文件,对竣工结算文件的依据性。

(2)提供工程缺陷的造价评估及扣款意见。

(3)对项目造价进行后评估分析,并提供造价指标分析及造价控制效果分析报告

4、派驻造价人员驻场服务。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1、计划统筹管理:根据业主要求,统筹项目的整体进度安排,合理编制项目各专业的进度计划表,并落实具体各项工作安排,跟踪各专业的工作进度,对进度的延误及时进行纠偏。

2、合同管理:协助业主方进行合同台账管理,合同履约质量管理,合同付款进度计划统筹与管理,合同付款资金计划,合同变更管理等。

3、现场实施管理:协调组织召开各类技术方案论证会议,监控项目工程进度,进行现场管理,及时有效地协调解决现场突发技术问题和施工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督促施工单位按计划完成任务。

4、参建单位管理:协调管理现场各参建施工单位,处理好各参建单位施工工序、施工界面划分等问题。

5、验收管理:编制竣工验收计划及专项验收计划,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对本项目进行初步验收,督促各单位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组织各协作单位,进行正式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后,汇总各单位资料,组织编制竣工验收报告。

□招标代理服务:

□工程专项咨询:

□项目融资咨询:

□信息技术咨询:

□风险管理咨询:

□项目后评价咨询: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

□工程保险咨询:

☑工程检测服务: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所需的相关检测(具体范围以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为准)。

□运营维护管理咨询:

☑其他服务: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2.6 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中标人□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可分包工程检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内容。

3.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 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注: 资质类型根据招标范围从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等资质中选取一个或多个资 质进行设置,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近 3 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 1 年的) 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 1~3 年。

3.2.3 信誉要求: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3.2.4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年内(起) 不少于个(1至 3 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至少以下一项执业资格:①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如分级,应为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②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③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名称一致。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①拟任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由承担监理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拟任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的在监项目; ② 拟任造价负责人(由承担造价咨询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如分级,则为一级)。③拟任工程项目管理负责人(由承担工程项目管理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或国家注册建造师证(如分级,则为一级)。

3.2.7 其他要求:①以上人员必须为各成员单位在职员工,项目总负责人不能由监理负责人、造价负责人、工程项目管理负责人兼任,均不能为同一人;②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③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中在监项目记录仅与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相关。④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3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投标人须明确 监理 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将联合体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②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牵头人仅为一家独立法人单位,不允许2个或以上独立法人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③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④联合体由牵头人出具授权委托书,由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方式及标准: 不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 投 标 意 愿 者 请 于 2023 年 7 月 17 日 起 在 怀 化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http://ggzy.huaihua.gov.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 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2023 年 8 月 10 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怀化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怀化市建筑信息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监管部门) 的监督, 联系方式为 0745-2215523。

9.  其他

9.1 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登录怀化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 进行注册登记和 CA 认证, 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数 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9.3 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400-998-0000。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怀化高铁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

联 系 人:金先生;

电    话:1807456588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辰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怀化市鹤城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 B10 栋 406 室;

项目负责人:曾丹;

电    话:19186794553;

电子邮件:1378694458@qq.com。


上一篇: 怀化高铁新城第二期建设项目配套道路初步设计(第二标段)招标公告 下一篇: 怀化市楚怡中职学校改扩建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温馨提示: 本网站需输入密码才可访问
密码错误, 请重新输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