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高铁新城第二期建设项目配套道路初步设计(第四标段)招标公告

怀化高铁新城第二期建设项目配套道路初步设计(第四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怀化高铁新城第二期建设项目配套道路初步设计(第四标段)已由怀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怀化高铁新城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信息变更备案证明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怀化高铁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怀化高铁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怀化高铁新城第二期建设项目配套道路初步设计(第四标段)

2.2项目地点:怀化市鹤城区

2.3建设规模:1)杨村路,长1.689km,宽30m,道路等级为主干道,投资额为9627.3万元,

2)锦辉路,长0.926km,宽24m,道路等级为支路,投资额为4222.56万元,

3)刘塘路,长1.913km,宽42m,道路等级为主干道,投资额为15265.74万元,

4)翘楚路,长0.441km,宽16m,道路等级为支路,投资额为1340.64万元,

5)嘉园路,长0.307km,宽16m,道路等级为支路,投资额为933.28万元,

6)学府路,长0.499km,宽20m,道路等级为支路,投资额为1896.2万元,

7)禾塘路,长0.492km,宽24m,道路等级为支路,投资额为2243.52万元,

8)无名路,长0.705km,宽30m,道路等级为暂按支路,投资额为4018.5万元,

2.4投资估算:投资39547.74万元

2.5资金来源及比例:企业自筹100%

2.6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设计、(1)现场调查、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编制初步设计方案及文本、图纸及概算等;具体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结构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地下综合管线以及相关配套设施等,并满足招标人招标要求;(2)配合招标人完成项目初设评审等工作;(3)其他所有需进行设计的设计工作。

2.7服务期限:设计服务期限60 日,其中:

☑方案设计: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0 日内,完成方案设计;

☑初步设计:方案设计获投标人批准后4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

□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后___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后续服务:至项目竣工验收。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近1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1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不少于1个(1至3个)☑已完成□正在实施□新承接的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23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作为证明材料。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须是本单位在职职工。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2.7其他要求:设计资质要求:(1)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2)投标人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要求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 2023 年 08 月03日起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30 日09 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huaihua.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怀化市建筑信息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0745-2215523。

9. 其他

8.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8.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登录  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8.3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731-84121592。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怀化高铁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

联 系 人:金先生;

电    话:1807456588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辰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怀化市鹤城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 B10 栋 406 室;

项目负责人:曾丹;

电    话:19186794553。

电子邮件:137869445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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