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港产城一体化核心区域生态治理及绿色发展示范项目舞水河生态护岸建设项目三期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怀化市港产城一体化核心区域生态治理及绿色发展示范项目舞水河生态护岸建设项目三期工程总承包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怀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文名称及编号《怀化市港产城一体化核心区域生态治理及绿色发展示范项目备案证明》,建设单位为怀化市交建投港产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为92633.92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怀化市港产城一体化核心区域生态治理及绿色发展示范项目舞水河生态护岸建设工程三期工程总承包;
1.2.2 建设地点:怀化仙人桥商务区;
1.2.3 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为怀化市港产城一体化核心区域生态治理及绿色发展示范项目舞水河生态护岸建设工程三期,该项目占地面积22.26亩,道路全长 463.70m,连接仙人桥沿河路和隆平大道,设计车速为40km/h,双向六车道,路幅标准宽度为32m,其中车行道26m,两侧人行道各 3m。其中,包括一座5-30m预应力梁桥跨越太平溪,桥梁西、东两侧均与太平溪现有沿溪道路立交。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顶管工程、电气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初步设计图纸、概算报告等),本次招标金额:58810513.16元;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特征为 “建筑类型、结构、层数、高度、建筑面积、跨度、单项合同额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特征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单项合同额作为考核指标时,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单项合同额所涵盖的范围)
1.3 工期要求:20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监理机构发布的开工令为准;其中(设计:15日历天,施工185日历天)☑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 招标范围: 本项目工程总承包从施工图设计阶段(含报建、报批、施工图审查相关工作内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至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设计、施工全过程均属本工程承发包的范围。
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按政府职能部门批复的方案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文件完成项目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顶管工程、电气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的施工图设计,并对审批备案的施工图编制预算。(预算报价不得超过中标金额);包括但不限于对与本工程相关的各专业施工图设计(含预算)及施工现场设计服务、设计变更、参与竣工验收等与设计相关的全部工作。上述所有施工图设计图纸均应满足现行的设计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通过市住建职能部门的认可,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及使用要求,并通过招标人及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和审查(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及各阶段新产生的设计工作均包含在内,报批、报建、报建图变更、总图变更等相关工作均由中标人承担,且因设计工作不满足甲方需求所产生的返工费也包含在内)。
施工范围: 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顶管工程、电气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
采购范围: 包括本项目招标范围内与建设工程相关的设备、材料。
1.5招标编号:HNKS-ZB-20241009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轨道除外)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建设类注册资格证书,尚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应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不得设置类似业绩要求;以联合体投标的,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2.4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 专业/执业资格;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道路或桥梁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适用于未实行执业资格)。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图纸可编辑)。
2.10 其他要求:施工部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投标人单位在职员工,且均无在建工程;施工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配备采用承诺制,投标人须承诺施工部分项目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符合湘建建[2020]208 号文件要求的最低配备标准。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4] 34号 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4 年10月18日起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11月12 日09时30分。请投标人登录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怀化建筑信息网》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745-2215523。
9.其它
9.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4009980000,QQ312115716,清单制作 13951130886 陆工。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怀化市交建投港产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怀化市鹤城区智慧大厦;
联 系 人: 张女士;
电 话:0745-2338020;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凯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迎丰东路与星光巷交汇处西南角(五溪财富中心)8楼;
联 系 人:刘佳、项目负责人:汪华;
电 话:17374540558,0745-2390766。
2024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