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洪江市工业集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工程(二期)已由洪发改[2017]20号文件批准建设,核准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为了顺利开展洪江市工业集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工程(二期)招标事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洪江市工业集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工程(二期)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主要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等招标项目的代理机构进行国内公开选定,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
2.1招标人:洪江市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2.2本次代理招标范围包括: 洪江市工业集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工程(二期)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主要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等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
2.3项目总投资:15888.41万元;
2.4项目资金来源: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等级:具备工程招标代理甲级资质,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3.3拟任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专职人员(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证书;
3.4拟投入本项目其他人员要求:不少于3名招标代理专职人员(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
3.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报名及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并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请项目拟任负责人于2017年12 月14 日至2017年12月15 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洪江市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三楼会议室报名并获取比选文件。
4.2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时所需资料如下:
(1)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个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为项目拟任负责人),并提供近半年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附查询网址及密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工程招标代理资质证书原件;
(4)委托代理人证书原件及拟投本项目所有招标代理专职人员证件原件;
以上所有资料复印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公章递交招标人。
5、比选方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3]18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定办法》中的综合评估法执行。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名前1-3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6、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 怀化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 发布。
7、比选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比选文件。
申请人在递交申请文件的同时,须将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格证书、人员资格证书、业绩证明材料原件资料装袋密封,在封面上注明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交给招标人,由招标人转交给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现场开封查验评审。评标结束后,由招标人将原件资料分别退还给申请人。
7.2未购买比选文件的申请人递交的申请文件或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未按7.1款递交原件资料、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采用邮寄等方式送达的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洪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45-7736922。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洪江市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人地址:洪江市黔城镇株山村
联系人:谭先生 电话:18075561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