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城区供水管网建设四期三标段管网改造工程(滨江路)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DH-HH-2017120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怀化市城区供水管网建设四期三标段管网改造工程已由怀发改投资【2014】68号文批准招标,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怀化市水务建设经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怀化市城区供水管网建设四期三标段管网改造工程(滨江路)

2.2 建设地点:怀化市城区

2.3 规    模:怀化市城区供水管网建设四期三标段管网改造工程(滨江路)(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本次招标投资为:7987010.28元;

2.4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国务院令【2000】年第279号进行保修

2.7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站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4 投标人应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本招标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安全员需提供C证)、质量员1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不得有在建项目。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5省外企业提供有效的入湘登记证或网上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4.1 资格审查办法开标后资格审查。

5.评标办法

5.1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  综合评估法(Ⅰ),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拾万元。 

    为有效扼制围标、串标和挂靠现象的发生,本项目采取在公告报名期间内预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以到账为标准),并在备注栏中注明标段名称,如果未注明,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2 保证金开户名称: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城东支行

          银行账号:4300 1518 0720 5999 8888

6.3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7.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址另行通知,招标文件4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7.2 澄清答疑方式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递交地点为:详见招标文件;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开标时间

9.1  开标时间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10.1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怀化市招标投标监管网》、《怀化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11.行政监督

11.1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

12.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2.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8日至2017年12月22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逾期不予办理)。

12.2 有意向的投标单位须在报名前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为本项目建造师)携单位公章前往招标人处与招标人签订投标承诺书。报名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需为本项目建造师)持本人身份证及以下资料到怀化市招标投标信息中心(怀化市人民政府政务中心A栋四楼431室)报名。一旦报名,相关人员不得随意更改。

12.3 投标申请人携带(1)公告期间内开具的单位介绍信(介绍信以电脑打印为准)(原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已更换后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4)资质等级证书(副本扫描件)、(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7)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原件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技术负责人技术职称证书原件、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原件、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原件和安全员资格证书及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以上所有人员提供近六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2017年6月到2017年11月,需提供查询网址、查询密码,否则不予受理)、(8)关键岗位人员须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函(原件)、(9)投标保证金回单(原件)、(10)省外建筑业企业还需持有效入湘施工登记证或以网站查询为准原件(凡复印件不予受理)(上述所有资料除第四项其他均验原件或副本原件),并备以上所有资料及关键岗位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胶装成册(加盖单位公章)两套到怀化市招标投标信息中心,未按要求委派人员、未提供以上资料或提供不全将不予受理。

12.4投标人在参加投标过程中(或中标后在施工过程中),如被发现存在围标、串标、转包、人员挂靠、提供虚假证件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依法追究责任。

13.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怀化市水务建设经营有限公司

地    址:怀化市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745-2233586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怀化市迎丰中路415号老检察院临街写字楼420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745-2380866      18774557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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